汽車污染物蒸發排放艙是依照《GB 18352.6-2016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六階段)》標準中附錄F的測試要求設計的,附錄F的測試要求為“蒸發污染物排放試驗”。汽車蒸發污染物主要來源于燃油系統、燃油系統以及整車材料。
主要參數:
主要結構:
蒸發污染物排放艙是一個密閉室,室內表面不滲透碳氫化合物并不與其發生反應。試驗期間,溫度調節系統應能控制密閉室內部空氣溫度,使其隨規定的溫度-時間曲線變化,且整個試驗期間平均誤差在±1℃內。
蒸發污染物排放艙設有溫度控制系統,以提供平順的溫度模式,即相對于設定的環境溫度曲線具有最小的過調、波動和不穩定。在晝夜換氣試驗期間,密閉室內表面溫度既不應低于5℃,也不應高于55℃。
密閉室壁面的設計應有良好的散熱性。在熱浸試驗期間,密閉室內表面溫度既不應低于20℃,也不應高于52℃。